具有相同缩进级别的两个连续的“结束”关键字看起来像一个错误,但为了避免在包含例如函数定义的模块的末尾出现这种情况需要缩进模块的整个内容(这通常意味着整个文件)。 如果文件以模块声明开头,我们是否可以不认为匹配的“结束”是在文件末尾隐式提供的?
我的“只使用铅笔”解决方案是始终像这样编写module
后面的end
:
module Foo
function bar()
# do stuff
end
end # module
是的,我不确定这是否值得一个特例。 嵌套模块也会变得更加混乱——文件结尾应该关闭所有打开的模块,还是只关闭最外面的模块?
在未来的某个时候,我们可能会考虑一种模块加载机制,您不必在文件中写入module Foo ... end
,这可能还有其他好处。
最有用的评论
我的“只使用铅笔”解决方案是始终像这样编写
module
后面的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