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地方, IBlockState
用于过去Block
地方。 我几乎想调用block
类型的参数,因为它对我来说更有意义。 你怎么认为?
此外,这引发了一个问题,即IBlockState
是否应该简单地重命名为IBlock
,将Block
重命名为BlockType
,还是其他什么? 虽然这可能有点太早了 - 应该等待 Mojang 对 Blocks 做的事情,至少......?
state
。
IBlockState
应该保持原样,IMO。
与ItemStack
类似。 我认为它是item
一个实例,而不是stack
的实例,无论如何它只对可堆叠项目起作用。 我确实认为IBlockState
也是世界上一个块的实例,当它被传递到这样的方法中时。
为什么不是像itemStack
、 blockState
这样的明确参数?
@mezz因为它们很长而且没有真正添加任何东西。 理想情况下,参数不应以类型命名,而应以它在代码中的使用命名。 在使用中,我经常将所述参数视为“方法正在操作的‘项目’”。
这可能会令人困惑,因为我们有Item
类,但说我们将其重命名为ItemType
,这对我来说更有意义,因为Item
的实例不是项目实例,而是描述一个项目的类型,它会消除这种混淆。
从 irc 多次讨论的内容来看,除非上下文中有多种状态,例如超过 1 个 BlockState 或一个 BlockState 和 FluidState,否则听起来像是使用state
。
是的。
最有用的评论
为什么不是像
itemStack
、blockState
这样的明确参数?